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
关于公开举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听证会的公告
(资料图)
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,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彭某某、张某某等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,根据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》第十条的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听证时间
2023年3月16日(周四)下午14时00分。
二、参加听证会方式
本次采取公开听证形式,社会公众可在3月15日17时前通过电话向检察院申请现场旁听。
三、听证地点
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(普吉路300号五华区司法行政中心内)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各项要求,主动接受安全检查,出示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。
(二)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,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,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。
(三)由于听证室所限,本次公开听证会仅能要求部分群众参与,原则上以致电先后顺序由本院确定旁听人员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赵丹
联系电话:0871-64140193
特此公告
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
2023年3月13日
来源 |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
编辑 | 李星诺
编审 | 孙啸武 余音瑶
终审 | 洪瑞滨 姜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