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法官,之前是我不对,我愿意积极配合。”
近期,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
对一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处以司法拘留后,
(资料图)
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
主动履行完50万元债务。
案情回顾
申请人田某与被执行人李某、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因被执行人李某、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执行法官拟处置被执行人李某、王某名下的不动产,前后三次张贴了查封公告及看房通知。
(撕毁法院封条)
李某、王某不仅对法官要求申报财产、限时履行的告知置之不理,反而多次在电话中辱骂、威胁法官,并嚣张地撕掉了法院封条和张贴的公告。
(采取强制措施)
三贴查封公告置之不理,一朝强制拘留悔之晚矣。法官固定证据后,将李某、王某强制传唤至本院。虽被执行人女儿代其履行了部分债务,但因辱骂法官、撕毁封条等情节,本院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。拘留期满,二人一改嚣张气焰,向执行干警写下道歉信致歉,并主动履行完毕50万元债务。
(履行现场)
法官提醒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、封条的行为系妨碍执行的违法行为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、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,依法履行职责应该受到法律保护。无论是审判还是执行过程中,对法官人格侮辱,藐视挑战执行措施,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行为人作出处罚,捍卫司法权威。
原标题:《【执行“船”说】辱骂法官、撕掉封条后……》